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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00313723x/201801-00012 所属目录: 其他文件
关 键 词: 岳西县 扬尘 专项 文号: 岳政办秘〔2017〕249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服务对象分类: 公民
体裁分类: 通知 点击量:
发布单位: 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8-01-05 10:55:36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现将《岳西县城区及周边区域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12月28日岳西县城区及周边区域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为有效促进我县城区及...
关于印发岳西县城区及周边区域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岳西县城区及周边区域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1228

 

 

 

岳西县城区及周边区域扬尘污染治理

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促进我县城区及周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城区及周边区域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现立即见效、长期巩固。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通过对建筑施工、市政施工、拆迁工程、混凝土搅拌站、道路运输、土地整理项目等扬尘污染攻坚治理,严查各类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解决各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努力消除城区及周边道路扬尘严重污染现象,强力整治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道路抛洒和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问题,确保我县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确保完成县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时间安排

20171228日至2018231日为攻坚阶段,20183月以后为巩固提高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三、治理重点区域

岳西城区,莲云、温泉、响肠等区域。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建筑工地管理。

1.基本要求。以上区域内的所有施工工地施工单位要按照“围、洗、洒、硬、绿、盖”六项措施,抓好施工中扬尘防治,确保落实责任、任务到人、不留死角。重点是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沉淀池,无法建设过水池的工地,要配备专门的清扫保洁人员和冲洗设备,车辆驶出工地时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污染周边道路;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采用密闭车间运输,严禁泼洒产生扬尘污染。对城区在建工地,要实施重点监督管理。

2.责任分工。县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的扬尘污染治理,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县重点工程局负责在建的重点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等扬尘污染治理;县征迁办负责拆迁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督查;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及施工车辆、施工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治理;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已集中的行政处罚权执法。属地政府负责主管工地的扬尘治理,并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负责相关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二)强化“三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建材车)管理

1.基本要求。1)确保“三车”车容整洁,车辆及时清洗,禁止车身、车轮带泥带土带灰污染城区环境。(2)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运输渣土、建筑材料、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物料,双方签订扬尘污染治理协议,共同承担扬尘污染治理责任。(3)渣土车、建材车、搅拌车等物料运输车辆必须实施源头治理,新购车辆要采用具有全封闭高密封性能的车辆,现有车辆必须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达到无外漏、无遗撒、无高尖、无扬尘的要求,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和装卸。(4“三车”出入施工工地和处置场地,必须进行冲洗保洁,防止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道路清洁干净。

201811日起,所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渣土车及其他物料运输车辆,严禁上路行驶,一律不得从事渣土等物料运输业务,全面取缔非法营运“黑渣土车”。

2.责任分工。1)道路“三车”运输泼撒和带泥上路是扬尘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县城管执法局要切实履行好“三车”治理牵头抓总职责,各单位要密切配合。(2)城管、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保证参加治理的人员和车辆到岗到位,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正常运转,落到实处。(3)属地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抓好辖区内的“三车”治理和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三)强化道路保洁。

1.基本要求。全面清理清洗城区主次干道及周边道路积土积尘。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县道实行定期保洁、机械化清扫、定时洒水制度,部分路段辅以人工清扫,及时清理清洗积尘路面。对各类破损道路路面实施彻底修补修复。对乡村土路与交通主次干道结合部实施硬化处理,防止泥土粘带。城区道路施工要严格落实洒水、喷雾等湿式作业措施,及时回填开挖路面,最大限度减少二次扬尘污染。

2.责任分工。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已建成道路清理清洗清扫和洒水保洁等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督促玉禾田环卫落实清扫责任;县住建局负责道路两侧雨水、污水系统及检查井修缮管理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县重点工程局负责城区在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施工造成的破损道路修复等工作。属地政府(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并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道路结合部位硬化处理。

(四)强化督查。成立督查组,县环保局1名副局长担任组长,成员从县住建局抽调2人、县城管执法局抽调2人、县重点工程局抽1人、天堂镇人民政府抽调1人、玉禾田环卫抽调1人。对治理区域实行全覆盖全方位督查。

(五)强化执法与问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监管,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行为,形成强大的执法监管声势和舆论氛围。属地政府(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结合网格化管理要求,将执法监管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人。对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和达不到扬尘污染治理标准要求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责令停产停工整顿。督查和管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县城管执法局和相关部门查处。

县大气办对我县城区及周边区域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行月调度,及时将监督检查、任务落实和工作进展等情况汇总上报县政府,并对未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因扬尘治理工作不力,导致突出环境问题不能按期整改落实、大气环境质量未得到有效改善的部门和地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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